各相关单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详见http://gkml.samr.gov.cn/nsjg/jls/201911/t20191104_308126.html)(以下简称《目录》)。我院从即日起按照《目录》的规定及相关适用范围的要求对客户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实施审核,并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实施强检工作。
对不属于《目录》中所规定的计量器具,或适用范围不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我院将提供非强制检定或校准服务,开展量值传递。
附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