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院所动态 » 关于开具税票相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开具税票相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05 11:49:01

   本院现有税票均通过国税税票系统打印出具,依据国税相关规定要求,在月初及每次发票使用完毕前需要进行抄税处理,故在每月初及本批次发票使用完毕时,将暂停1-2天完成抄税处理,期间暂不开票,请广大客户谅解。

上一篇: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桂财综[2016]29号)
下一篇:无
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园西九路23号(高新基地),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永乐路30号(邕宁基地)
业务电话:0771-5726821/5726822 传真:0771-5360938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版权所有 VPN
桂ICP备09000899号-1 桂公网安备45010702000370号